304永利官网网址集团私有云扩容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YZX-2025-016
采 购 人: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04永利官网网址集团私有云扩容项目。
2.采购人: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4.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服务器、扩容硬盘、虚拟化授权及辅材等相关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并负责通过采购人的检测和验收。
5.项目控制价:1400000元。
6.供货期: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开始时间以成交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
7.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承担过服务器建设或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磋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9日09:00至2025年10月14日17:00将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清晰可辨)发送至sdtyjyeb@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供应商类似业绩合同;
(4)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供应商联系方式一览表(包括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等)。
说明:
①以上报名材料须与原件保持一致;
②未按要求报名的报名无效;
③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有效期内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E座20层)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并将汇款截图发至sdtyjyeb@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账号:213006255881)。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其他
本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E座20层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0531-88699289
电子邮件:sdtyjyeb@163.com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 称: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老师 电 话:0531-88699289 电子邮件:sdtyjyeb@163.com |
1.1.4 |
项目名称 |
304永利官网网址集团私有云扩容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 |
1.2.1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国有(非财政)投资100% |
1.3.1 |
采购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超融合服务器、扩容硬盘、虚拟化授权及辅材等相关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并负责通过采购人的检测和验收。 |
1.3.4 |
供货期 |
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具体开始时间以成交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 |
1.3.5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
1.3.7 |
质保期 |
三年 |
1.3.8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待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投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成交后必须始终在工地现场管理,不得更换,除非出现不可抗力原因,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9.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1.10 |
报价预备会 |
不组织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项目的答疑文件及补充通知等 |
2.2.1 |
答疑文件提交的 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或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答疑文件发送至sdtyjyeb@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人员查收,过期不予接收。 |
2.2.2 |
答疑回复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17时前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 其他材料 |
供应商的澄清(如果有) |
3.3.1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递交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方式; 现金转账方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 账 号:86611710101421000836 2.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账户转出,提交截止期限为2025年10月14日17时30分,汇款时简要注明项目名称。 3.磋商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到账以及非供应商账户转出均视为无效磋商。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
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指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报价方案 |
不允许 |
3.6.3 |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
3.6.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文档【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U盘一份,并标注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文件内容及顺序一致; 唱价单一份。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成一册,分别为商务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装订成册。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304永利官网网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304永利官网网址集团私有云扩容项目 响应文件在2025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E座20层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
磋商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 磋商会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E座20层会议室 |
5.2 |
磋商会议程序 |
详见供应商须知5.2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 确定成交人 |
是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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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词语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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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承担过服务器建设或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0.2预算控制价 本次采购设预算控制价: 小写:¥14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预算控制价是采购人对此次所能接受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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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响应文件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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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
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所有响应文件的电子版。 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电子文档U盘一份。 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本(其中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格式)各一份,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文件内容及顺序一致。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 |
10.4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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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磋商会议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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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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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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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重新磋商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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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召开磋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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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同义词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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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会议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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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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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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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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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缴费金额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磋商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见证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律师见证费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2资金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范围、供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磋商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超融合服务器、扩容硬盘、虚拟化授权及辅材等相关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并负责通过采购人的检测和验收。
1.3.3具体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本项目的供货期:详见报价须知前附表
具体开始时间以成交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施工期间因停水、停电、国家政策等约定的节假日、活动及气象条件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予以签证。
1.3.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1.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3.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待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完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报价。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工程标段中报价;
(14)供应商低于成本或者违反政府指导价的报价竞标。
1.5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会议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磋商预备会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预备会
1.11分包
不允许分包。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下列顺序编制: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商务部分、资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此部分内容要结合“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唱价单
(3)已标价的采购清单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项目人员配备表
(6)承诺书
3.1.3资信部分: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承担过服务器建设或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一览表:包括投标人简介、生产能力、供货能力、生产工艺、技术力量;所报材料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拟投入的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表;
(3)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4)供货日期及计划,按期完工的保证措施;
(5)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或委托的维修点;
(6)质量和适用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限;
(7)包装和运输方式及保护措施;
(8)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9)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请供应商结合本项目特点、评分办法和自身情况自行添加内容并编写目录。
3.1.5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无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3.1.6电子文档应包括本须知第3条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1.7响应文件应编制总目录,标注页码清晰(页码标注在文件右下角),页码须自始至终连续,便于查阅。目录单独编制页码,正文连续编制页码(包括复印的材料)。
3.1.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依照市场价格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预算总控制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清单、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周边关系协调及市场因素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变动。
本次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有二次报价机会。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除首次报价一览表上磋商前基础报价公开外,最终报价不公开。除采购人对技术等要求作出重大调整而引起的价格变化外,最终报价价格只能低于或等于首次报价,且最终报价所用材料的质量、档次等不得降低,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2.4《唱价单》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在磋商时承诺的拟派人员无法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且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3.2.5响应文件有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1)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3)报价函中以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4)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5)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单独的唱价单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唱价单为准。
(7)小数点后保留2位。
3.2.6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
3.3报价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要求,但其报价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报价的有效期。
3.4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如果有)。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3.5备选报价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包封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包封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为方便公开报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份“唱价单”单独密封,并在包封上标明“唱价单”,包封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
4.1.2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报价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磋商会议
5.1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磋商会议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
(1)在采购人的监督下,由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相互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在采购人的监督下,由公证人(见证律师)核验各供应商有关证件;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唱价单包括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服务期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时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5)对本次竞争性磋商存在异议的供应商,请现场提出,否则事后不予受理;
(6)全体供应商退场,由磋商小组分别同每个具有合格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为第一轮报价,各供应商单独磋商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第二轮报价(不公开)为最终报价(自行放弃第二轮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由磋商小组依据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审。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评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否则商务标得0分,且报价不计入评审基准值的计算。
6.评审
6.1磋商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争性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合同授予
7.1成交方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一名成交人。
7.2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签订合同
7.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磋商和不再磋商
8.1重新磋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1)报价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报价的。
8.2不再磋商
重新竞争性磋商后供应商仍少于规定数量或者所有报价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竞争性磋商。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报价函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采购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供货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5项规定 |
||
报价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报价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
||
已标价采购清单 |
符合第五章“采购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报价价格 |
不高于发出的预算控制价。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详2.2.4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详2.2.4 |
|
2.2.3 |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详见评分细则 |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
3 |
评审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 |
|
3.1.3 |
废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
序号 |
标题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济南市材料采购 [100.00] |
|||
1 |
技术标 [65.00] |
||
1.1 |
产品的技术指标综合评估 |
15.00 |
对供应商所报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各供应商所报产品,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指标优良等,评委根据情况酌情打分,一般得1~6分,良得6~11分,优得11~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2 |
主要产品品牌情况 |
10.00 |
评委根据主要产品品牌的综合情况:品牌知名度、所获奖项及荣誉、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得1~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3 |
产品与材料检验 |
10.00 |
供应商提供所报产品及材料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每一项得2分,最高10分,均以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4 |
项目实施 方案 |
10.00 |
项目实施方案(供货组织方案、产品安装调试方案、进度计划)合理、完整、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酌情得1~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5 |
质量保证措施 |
10.00 |
有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描述酌情得1~1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6 |
按期完工的保证措施 |
5.00 |
能满足工期,有按期完工的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描述酌情得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1.7 |
售中、售后服务方案 |
5.00 |
售中、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评委根据描述酌情得1~5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2 |
资信标 [15.00] |
||
2.1 |
供应商业绩 |
6.00 |
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3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响应文件中需要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2.2 |
合理化建议 |
2.00 |
有合理、可行的合理化建议酌情得1~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
2.3 |
资质证书 |
7.00 |
1.供应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齐全得3分,缺一项本项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ITSS证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2分,缺一项本项不得分。 |
3 |
商务标 [20.00] |
||
3.1 |
报价分 |
20.00 |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得分为满分2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20*100%。(注:计算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详见附件B:废标条件
3.1.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参加磋商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参加磋商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无法证明其身份的;
(2)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
(5)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
(6)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保函或者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7)联合体报价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报价协议的;
(8)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9)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2详细评审
3.2.1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评审结果
3.4.1磋商小组推荐供应商排序。
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评审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审程序的进一步细化,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
A7.基本程序
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审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及提交评审报告。
A2.评审准备
A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
磋商小组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磋商小组的分工
磋商小组首先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磋商小组组长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磋商目的、磋商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磋商会议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磋商会议记录、评审基准值(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在不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磋商范围理解的偏差、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磋商小组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在不影响磋商小组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可委托由采购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审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磋商小组的审核确认,经过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磋商小组的工作成果,并由磋商小组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名。
A2.4.3供应商接到磋商小组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供应商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磋商小组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1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A3.2.1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磋商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照供应商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料以及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对其更新的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其中: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其中以评分方式进行审查的,其更新的资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后,其得分应当保证即便在资格预审阶段仍然能够获得投标资格且没有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构成不公平,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A3.3响应性评审
A3.3.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凡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判断响应文件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3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磋商小组在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审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报价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项目班子评审和评分;
(3)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报价,或者在设有评审基准值时明显低于评审基准值的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4)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5)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A4.2.1按照评分细则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结果。
A4.3机械、人员配备情况及周边关系协调评审和评分
A4.3.1按照评分细则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机械、人员配备情况及周边关系协调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
A4.4报价评审和评分
A4.4.1按照评分细则中关于报价的分值设定进行评分,并记录对报价的评分结果。
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根据评分细则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其他因素(如果有)进行评审和评分,并对其他因素的评分结果。
A4.6判断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的规定,磋商小组判断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A4.7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的规定执行。
A4.8汇总评分结果
A4.8.1磋商小组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8.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A5.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成交人。
A5.1编制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A4.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A4.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
A6.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委
A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A4.2.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A6.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A7.1响应文件中如出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A7.2响应文件中唱价单与正本不一致时以唱价单为准。
废 标 条 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
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有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详下:
B1.2.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1.2.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B1.2.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B1.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B1.2.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1.2.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1.2.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会议事宜;
B1.2.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B1.2.9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竞争性磋商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B1.2.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B1.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B1.2.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B1.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B1.2.1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B1.2.15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或者报价保函的反担保的;
B1.2.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1.2.17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B1.2.18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B1.2.19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B1.2.20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B1.2.21采购人在磋商会议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B1.2.2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B1.2.2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B1.2.2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B1.2.2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B1.2.2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B1.2.27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报价情形;
B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当供应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响应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B1.6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7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8供应商未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出席磋商会议的。
第五章 采购清单
(详见第七章“六、报价明细表”)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超融合服务器、扩容硬盘、虚拟化授权及辅材等相关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试运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并负责通过采购人的检测和验收。
2.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超融合一体机 |
1.品牌及机型:国产品牌,≥2U机架式服务器,含安装导轨; |
4 |
台 |
2 |
超融合一体机 |
1.品牌及机型:国产品牌,≥2U机架式服务器,含安装导轨; |
3 |
台 |
3 |
虚拟化授权 |
1.对现有虚拟化平台FusionCompute无缝平滑扩容; |
2 |
套 |
4 |
原有存储扩容硬盘 |
配置兼容原有全闪存储扩容≥6块3.84TB SAS SSD硬盘。 |
1 |
套 |
5 |
交付及辅材 |
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本次项目所需辅材(包含不限于光纤跳线、光模块、网线等)。并为保证交付质量要求为原厂人员交付。 |
1 |
套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封面)
项 目 名 称 :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唱价单;
(4)报价函;
(5)承诺书;
(6)报价明细表;
(7)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表;
(8)企业服务承诺一览表;
(9)业绩一览表
(10)资格审查文件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有关格式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若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 |
|
总报价(元) |
大写: 元 小写: 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供货期 |
|
质保期 |
|
质量标准 |
|
合理化建议及 其他承诺 |
|
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 |
|
年 月 日
注:1)为方便唱价,供应商需另准备一份《唱价单》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各项内容务必填写详细,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附页。
2)本项目存在二轮竞报,在磋商过程中,评定内容的具体数据以第二轮报价为准。
3)本项目磋商总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进行竞报。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磋商编号为 的 工程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采购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二次(最终)报价表中的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承揽本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报价函附录是我方报价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配合工程总体工期及按照合同要求,按期完成产品供应任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报价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其磋商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响应文件的约束。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报价函同时递交。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我司承诺参加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绝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绝不围标、串标和挂靠资质,一旦贵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行为,我司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磋商及另行磋商时,采购人发生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人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年 月 日
六、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1 |
超融合一体机 |
1.品牌及机型:国产品牌,≥2U机架式服务器,含安装导轨; 2.CPU:配置≥2颗国产自主可控ARM架构处理器,单颗CPU物理核数≥64核,主频数≥2.6GHz; 3.内存:配置≥8*32GB DDR4 RDIMM 3200MHz内存,最大可扩展≥32个内存插槽,单根内存容量支持32GB/64GB; 4.硬盘:配置≥2*480GB SATA SSD硬盘,单个硬盘支持热插拔; 5.RAID卡:配置≥1*RAID标卡,≥4G Cache,支持RAID0/1/5/6/10/50/60; 6.网口:配置≥4*GE电口,≥2*双口25GE光口网卡(含万兆多模光模块); 7.电源及风扇:配置≥2*900W交流冗余电源,支持1+1冗余;配置≥4个冗余风扇,支持N+1冗余备份; 8.可管理性:配置1个IPMI带外管理网口,支持IPMI(支持远程开关机、远程安装OS、挂载虚拟介质),支持配置IPv4和IPv6 IP地址; 9.兼容性:兼容超融合管理软件FusionCube Metavision,兼容虚拟化软件FusionCompute,包含虚拟化备份软件eBackup、虚拟化迁移软件MigrationDirector、虚拟化容灾软件UltraVR,与现网虚拟化资源池超融合型号和品牌保持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产品资质:超融合产品具有中国CCC强制认证、中国CQC节能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材料; 11.维保服务:提供原厂规划设计与实施服务及原厂3年原厂维保服务,安装服务。 |
4 |
台 |
|
|
2 |
超融合一体机 |
1.品牌及机型:国产品牌,≥2U机架式服务器,含安装导轨; 2.CPU:配置≥2颗国产自主可控ARM架构处理器,单颗CPU物理核数≥48核,主频数≥2.6GHz; 3.内存:配置≥6*32GB DDR4 RDIMM 3200MHz内存,最大可扩展≥32个内存插槽,单根内存容量支持32GB/64GB; 4.硬盘:配置≥2*480GB SATA SSD硬盘,单个硬盘支持热插拔; 5.RAID卡:配置≥1*RAID标卡,≥4G Cache,支持RAID0/1/5/6/10/50/60; 6.网口:配置≥4*GE电口,≥2*双口25GE光口网卡(含万兆多模光模块); 7.电源及风扇:配置≥2*900W交流冗余电源,支持1+1冗余;配置≥4个冗余风扇,支持N+1冗余备份; 8.可管理性:配置1个IPMI带外管理网口,支持IPMI(支持远程开关机、远程安装OS、挂载虚拟介质),支持配置IPv4和IPv6 IP地址; 9.兼容性:兼容超融合管理软件FusionCube Metavision,兼容虚拟化软件FusionCompute,包含虚拟化备份软件eBackup、虚拟化迁移软件MigrationDirector、虚拟化容灾软件UltraVR,与现网虚拟化资源池超融合型号和品牌保持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产品资质:超融合产品具有中国CCC强制认证、中国CQC节能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材料; 11.维保服务:提供原厂规划设计与实施服务及原厂3年原厂维保服务,安装服务。 |
3 |
台 |
|
|
3 |
虚拟化授权 |
1.对现有虚拟化平台FusionCompute无缝平滑扩容; 2.虚拟化支持双架构部署,可通过一套平台对x86和ARM架构服务器进行统一管理,x86和ARM场景均支持NUMA技术,优化CPU和内存资源分配,提升性能; 3.支持虚拟机HA,允许配置集群内HA预留的主机数量,以保证在虚拟机故障时有足够的资源进行切换,支持配置存储故障后是HA虚拟机还是不处理。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4.在ARM场景下,支持将USB直通给虚拟机使用,以满足特定业务对硬件的需求;支持将GPU直通给虚拟机使用,以提升性能; 5.支持虚拟机离线或关机状态下,从一个存储设备迁移到另一个存储设备中。迁移过程中指定目的磁盘置备格式并指定迁移速率控制,并且可以支持带快照的虚拟机磁盘迁移。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6.虚拟化平台支持使用NoF协议(NVMe over Fabric)对接存储系统,以满足高性能的需求。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7.支持主流的x86和ARM架构的操作系统,包括Redhat、Ubuntu、CentOS、中标麒麟、统信UOS、Fedora 、OpenSUSE等主流Linux OS。 8.支持图形化界面安全删除虚拟机,虚拟机删除的同时将底层存储空间进行置“0”操作,避免数据后期被恶意恢复。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9.支持动态电源管理 ,系统可根据集群的负载情况,自动上下电主机,优化数据中心的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10.虚拟化平台使用存储设备时,须支持本地硬盘、IP-SAN、FC-SAN、NAS等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无需限制虚拟交换模式。 11.支持同一厂商的无代理备份软件,无需在虚拟机中安装备份客户端,即可将虚拟机备份到存储设备上,支持全量备份、增量备份、定时备份; 12.支持多种类型指标告警,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磁盘使用率,存储IO延时、分区占用率、虚拟化域资源占用等,用户可自定义告警阈值。 13.支持虚拟机启动阶段的负载均衡策略,虚拟机启动时根据集群内主机的实时CPU、内存负载情况动态选择运行的主机。 14.支持一个平台提供容器和虚拟机双栈管理,包括容器集群、容器镜像、应用模板、应用实例的可视化管理。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15.提供图形化的主机和虚拟机指标监控,用户可自定义监控周期,监控指标需包括CPU占用率、内存占用率、磁盘占用率、磁盘I/O写入写出、网络流速等,并且支持导出监控数据; 16.虚拟化操作系统(Host OS)自主可控,未使用CentOS内核或衍生品;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17.虚拟化软件须具有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研发能力,保障后续产品的连续性。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18.提供不少于8颗CPU高级版软件授权许可,功能要求包含虚拟化、容灾及备份软件功能。 19.提供三年原厂技术支持服务;投标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盖章原件和授权书盖章原件。 |
2 |
套 |
|
|
4 |
原有存储扩容硬盘 |
配置兼容原有全闪存储扩容≥6块3.84TB SAS SSD硬盘。 要求提供原厂技术支持服务,保证扩容无风险。 |
1 |
套 |
|
|
5 |
交付及辅材 |
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本次项目所需辅材(包含不限于光纤跳线、光模块、网线等)。并为保证交付质量要求为原厂人员交付。 |
1 |
套 |
|
|
合计 |
|
七、售中及售后服务人员表
公司名称 |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职称 |
从业时间 |
联系方式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
日期: 年 月 日
八、企业服务承诺一览表
供货安装期 |
|
供货保证措施 |
|
承诺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
质保期内相关承诺 |
|
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
|
合理化建议 |
|
其他承诺 |
|
注:此表可以扩展,但不能改变其格式。此表所列项目均须填写,若有缺项,将相应扣分;以上表格内容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如查有虚假,接受相应处罚。
九、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年)具有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完工日期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注:标书中随本表后附相关合同原件扫描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十、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3年至2025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公章);供应商需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3年),承担过超融合服务器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需提供所提报主要产品货物生产商(超融合服务器、硬盘、虚拟化软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函原件。
十一、其他材料
(格式自行设定)
备注: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的执行固定格式,没有格式的自行设计格式。